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

關於梵谷的迷思/愛與藝術,孰輕孰重?

繪畫對梵谷而言是一種意外,青少年時,他並未計畫當一名畫家,直到二十七歲那年才省悟自己的未來,但在繪畫生涯中,他最關心的並非美學,而是履行一個更高的情操,那是什麼呢?

1887年夏天西奧到阿姆斯特丹度假,愛上好友的妹妹裘.鮑格,梵谷得知弟弟正在熱戀,一方面鼓勵他趕快結婚,有個穩定的家庭,另一方面他反看自己,於是寫下一段:

有時候,我真的怨恨這些爛畫。我記得李士潘(J. Richepin, 1849-1926)曾說:「愛藝術讓一個人失去真正的愛。」我認為他說得很對,反過來說,真愛會讓你討厭藝術。

他又進一步解釋:

一個擁有愛的人就算對畫沒啥興趣也沒什麼關係,只因什麼都足夠了。人為了成功,必須持有野心,但野心對我來說很荒謬。

從這些話我們感受到梵谷對藝術的質疑,及真愛與世俗野心之間的牴觸,若能選擇不流浪,若能選擇愛情,他絕對會放棄畫畫。但問題是人們對他不理不睬,之所以選擇作畫,就如他所感嘆:命運的驅使吧!

雖然孤獨,得不到愛,但從未因苦澀而產生任何怨恨、報復或怨天尤人,相反的,他說:

我愛。假如我沒有活著,別人也沒有活著,我如何感覺這神祕性的東西呢?──愛。我越想,越覺得世上沒有一樣東西能跟愛人相比,它才是真正的藝術啊!

梵谷藉藝術最終想傳達的不外乎——愛的信仰。

【聯合報副刊 2010/03/25 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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